今年以来,池州市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三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截至10月底,已全部完成任务,累计支付各类医疗保障资金101399万元。
池州市积极构建完善与公安、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精准锁定参保人群,持续加强参保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政策,不断提升参保缴费服务便利化水平,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
该市积极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合理确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差别化报销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医疗机构,该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目前,该市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达63种,合理确定慢特病患者用药目录,满足了城乡居民慢特病患者的医疗需求;积极发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递次减负功能,减轻重特大疾病和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累计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17906万元。同时,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今年以来,池州市共完成中选药品采购金额220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近5000万元,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作者 檀翔 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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