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近年来,许多前员工在各种法律文件和媒体报道中指责IBM存在年龄歧视,指控IBM试图用年轻员工取代数千名年长员工,以跟上竞争对手的步伐。现在看来,IBM的高管似乎直接参与了关于是否需要减少公司老年员工比例的讨论,有时还会用“恐龙宝宝”之类的术语来贬低他们。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公布的大量解封文件显示,许多IBM高管参与讨论了逐步淘汰老年员工的计划,并哀叹公司“千禧一代”的比例相对较低。这些文件来自一起诉讼,该诉讼称IBM参与了一项长达数年的努力,以改变其员工的年龄构成。文件似乎提供了首批公开的直接证据,证明该公司领导层在这一努力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原告律师香农·里斯-里尔丹(Shannon Liss-Riordan)表示:“这些文件显示,IBM的高层管理人员正在肆无忌惮地谋划如何将年龄较大的员工从IBM的劳动力大军中驱逐出去,以便为千禧一代员工腾出空间。”里斯-里尔丹代表数百名前IBM员工提出类似指控。她正在为此案寻求集体诉讼地位,但法院尚未对此进行认证。
IBM发言人亚当·普拉特(Adam Pratt)为该公司的雇佣做法进行了辩护。他说:“IBM从未进行过系统性的年龄歧视,员工离职是因为商业环境发生了变化和缺乏某些技能,而不是因为他们的年龄。”普拉特还说,从2010年到2020年,IBM在美国雇佣了1万多名50岁以上的员工,这两年IBM美国员工的年龄中值没有变化,都是48岁。但该公司不愿透露在此期间的美国员工人数。
非营利调查网站ProPublica在2018年刊文,阐述了IBM用年轻员工取代年长员工的战略,并称这受到时任IBM首席执行官罗睿兰(Ginni Rometty)决心在云服务、大数据分析、移动、安全和社交媒体等尖端领域抢占市场份额所推动。文章称,部分基于内部规划的文件显示,IBM认为该公司需要更大比例的年轻员工来在这些领域获得吸引力。
2020年,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QE)发布了一份针对IBM上述做法的调查摘要。报告指出:“IBM最高层发出了自上而下的信息,指示高管层采取积极措施,大幅减少老年员工的人数。”但该机构没有公开公布支持其说法的证据。
新公布的文件引用了IBM内部电子邮件,并在里斯-里尔丹提起的诉讼中提交了一份“重要事实声明”。这些文件似乎肯定了诉讼中的结论,并凸显出IBM高管特别强调有必要精简年长员工队伍、雇佣更年轻员工的事实。
当时一位高管在电子邮件中表示:“我们讨论了我们千禧一代员工落后于竞争对手的事实。下面的数据非常敏感(不能共享),但我想确保你们了解它们。你会看到,埃森哲72%的员工是千禧一代,而我们的比例仅为42%。我们很多部门员工的年龄都远远高于平均水平,这说明有必要聘请早期专业人士。”“早期专业人士”是该公司对几乎不需要任何经验的职位的称呼。
另一位高管在电子邮件中甚至使用贬低语言描述年长的员工,其中提到了一项计划,即“通过邀请‘恐龙宝宝’(新物种)离开来加速变革”,并使它们成为“灭绝的物种”。第三封电子邮件提到了IBM“过时的母性劳动力”,这显然是对年长女性的暗示,并表示:“这是必须改变的,她们真的不理解如何社交或参与,也不是数字原住民。这对我们来说是个真正的威胁。”
IBM发言人普拉特说,电子邮件中的部分措辞“不符合IBM尊重员工的原则”,“也未能反映出公司的做法或政策”。这份事实声明编辑了这些电子邮件作者的名字,但指出他们于2020年离开了公司。
早些时候的法律文件和新公布的文件都声称,IBM寻求雇用大约2.5万名员工,这些员工在2010年左右通常没有什么经验。与此同时,“同样数量的老年非千禧一代员工需要被解雇”。
同样,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总结对IBM的调查发现,该公司认为应该裁员的群体中,年长员工占85%以上,不过该委员会没有具体说明哪些员工属于“年长员工”。
最新公布的文件显示,IBM寻求以多种方式实施其战略,其中包括一项政策,即员工在公司头12个月的大规模裁员中不能包含任何“提前聘用专业人员”内容。一封内部电子邮件写道:“我们没有在员工结构上取得我们需要的进步,我们在人才获取和培训上的投资被浪费了。”
诉讼还辩称,IBM试图通过要求年长员工搬到美国其他地区来保住工作。如果他们拒绝搬家,有可能被解雇。一封内部电子邮件称,“这些人的再就业接受率通常仅为8-10%”。而另一封电子邮件则表示,公司需要为那些接受工作的人找工作,这表明要求员工搬家没有商业理由。
虽然被裁汰的IBM员工被允许申请公司内部的空缺职位,但新披露的其他证据表明,该公司不鼓励经理们真正聘用他们。例如,根据“重要事实声明”的陈述,经理们如果想要继续招聘老年员工,必须得到公司总部的批准。
在里斯-里尔丹提起的另一起诉讼中,有几名原告似乎是这种做法的受害者,包括埃德温·鲁西斯(Edvin Rusis),他于2003年加入IBM,曾担任过“解决方案经理”。2018年3月,公司通知他将在几个月内下岗。根据鲁西斯的诉讼书,在得知即将被解雇后,他申请了五个内部职位,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IBM发言人普拉特说,公司保护新进员工不受裁员影响的努力,以及重新安置员工的方式,都无视年龄因素,许多被指定裁汰的员工确实在IBM找到了新工作。
与此同时,IBM还面临其他年龄歧视指控,包括向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原告指控该公司解雇了大量“婴儿潮一代”,因为他们“创新能力较弱,总体上与IBM的品牌、客户和目标脱节”。据ProPublica称,该案已经于2017年了结。
2004年,IBM同意支付超过3亿美元与员工达成和解。这些员工辩称,该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决定用一项包括401(K)计划的项目取代传统的养老金计划,这一决定构成了年龄歧视。
美国联邦《就业年龄歧视法案》禁止在雇佣和就业方面歧视40岁或以上的人。该法案还要求公司在员工放弃起诉年龄歧视的权利之前,披露公司或部门内所有被裁员和留任人员的年龄和职位。
但从2014年开始,IBM停止要求领取遣散费的员工放弃起诉的权利,这使得它可以停止提供有关受大规模裁员影响的员工的年龄和职位等信息。取而代之的是,IBM要求领取遣散费的员工在仲裁中单独提出任何歧视索赔,这是一种私人司法系统,通常受到企业和其他强大被告的青睐。普拉特说,做出这一改变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员工的隐私。
虽然有些前雇员通过拒绝领取遣散费保留了他们在法庭上起诉IBM的能力,但许多前雇员接受了这一方案,可以在仲裁中提出索赔。正在竞选马萨诸塞州总检察长的里斯-里尔丹曾代表这两种情况下的员工提起诉讼。
促使联邦法院公布这些文件的特殊法律问题是其中一名原告提出的一项动议,该原告的已故丈夫签署了一项要求仲裁的协议,IBM随后试图阻止他的仲裁程序。IBM辩称,原告试图在仲裁窗口过后继续索赔,而且根据仲裁协议,原告试图提出的部分证据是保密的。原告辩称仲裁协议中的那些条款是不可执行的。
该案法官刘易斯·利曼(Lewis J.Liman)尚未就这一论点作出裁决。但在1月份,利曼法官裁定,该案中的文件,包括重要事实的陈述,应该向公众公开。IBM要求联邦上诉法院暂缓法官利曼的披露决定,但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驳回了该公司的论点,同时也拒绝批准暂缓执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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