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国财险业提供风险保障419.61万亿元,2021年增长至10860.3万亿元,是同期GDP的95倍,近十年年均增长率达43.5%;2012年财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5530.1亿元,2021年增长至1.4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0.6%,业务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2012年底,财险业总资产9615.4亿元,2021年底增长至2.5万亿元,近十年年均增长率为11.1%。
上述数据见证了我国财险业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银保监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财产保险发展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持续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服务实体经济
为各行业筑牢防御风险堤坝
十年来,我国财险业风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功能作用日益发挥。2021年支付赔款8848亿元,是2012年的3.1倍,近十年年均增长率达13.2%,高于保费增长率2.6个百分点。重点领域保险覆盖率持续提高,2021年行业承保机动车共计3.2亿辆,是2012年的2.5倍,近十年年均增长率为10.5%。
值得一提的是,财险业在重大灾害事故的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菲特”台风保险赔付约60亿元、“海力士”火灾保险赔付54.2亿元,2021年河南、山西强降雨保险赔付121亿元。
同时,产品持续丰富,覆盖领域逐步拓宽。车险、家财险、企财险、农险、责任险以及信用保证保险等传统产品进一步丰富,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指数保险等个性化、有特色的新产品不断涌现,且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基本覆盖了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
具体来看,一是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0年,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业保险市场,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从2012年的0.9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7万亿元,近十年年均增长率为20.2%。截至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达21亿亩,约占全国播种面积的84%,承保农作物品种超过210种,基本覆盖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和糖料、油料、生猪等主要大宗农产品,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优化疫情防控保险服务,助企纾困惠民生。2021年以来,财险业为疫情防控提供相关风险保障6.9万亿元,支付赔款3.0亿元。疫苗保险累计为超34亿剂次新冠疫苗接种提供保险保障,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稳步发展责任保险,积极服务新市民和社会治理。银保监会鼓励督促保险机构对新市民较为集中行业加强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适合新市民特点的雇主责任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提高新市民保险保障水平;联合有关部委持续优化环保、医疗、交通、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生产等领域责任保险的发展环境,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四是规范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2021年,融资性的保证保险累计为177万家中小企业提供3268亿元融资增信支持。2021年为17.6万家出口企业提供4.9万亿元的出口风险保障。
五是增强科技保险保障,支持制造强国建设。推动成立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加强对集成电路产业的风险保障,为长江存储、中芯国际等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保险保障5903亿元。持续推进首台(套)、新材料、知识产权等科技保险发展,为全国各类重大技术装备和全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项目提供风险保障9745亿元。
六是开展综合保险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活动开展。财险业先后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武汉军运会以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提供保险保障,助力重大赛事活动成功举办。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十年来,财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特别是在车险改革、产品监管改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三个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长。
首先,持续深化车险改革。自2012年起,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高保低赔”和“无责不赔”等难点问题,保险监管部门接续开展车险改革。在总结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9月19日,在全国落地实施《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至今,车险综改“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实现,广大消费者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截至今年6月底,消费者车均保费为2784元,较改革前大幅下降21%,87%的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为车险消费者减少支出2500亿元以上。保障程度明显提高,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交强险保障金额由12.2万元提升到20万元。
其次,稳步推进产品监管改革。银保监会修订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制定财险公司产品开发指引和费率厘定指引,规范产品开发行为。开展财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截至2021年底,注册产品共101840个,公众查询访问量累计达256万余次。组织4轮产品大抽查,实现所有财险公司全覆盖,累计清退问题产品3800余个。坚持问需于民,开展财险产品需求大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增强产品开发的适用性。
最后,推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15年,保险监管部门指导行业组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2016年,联合财政部出台《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2017年,配合财政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多灾因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截至今年6月末,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累计为全国1876万户次居民提供7087亿元的地震巨灾风险保障,累计赔款约9636万元,地震频发地区风险得到有效覆盖,地震巨灾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我国财险业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国际影响力呈现新气象。一是支持中资公司走出去,增强境外保障能力。2022年上半年,中国“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成员公司累计为164个国家和地区的6600项次中国海外利益项目提供风险保障,合计保障境外资产总规模逾2.1万亿元。二是积极引进外资,鼓励创新发展。目前,外资财险公司22家,保费收入占行业2.5%,较2012年提升1.3个百分点。三是强化国际合作,增强国际影响力。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支持上海保交所建设国际再保险业务平台,为跨境再保险交易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2019年以来每年10月举办上海陆家嘴国际再保险会议,正日益成为国际再保险市场几大重要会议机制之一。
坚持防范化解风险
不断提高监管质效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聚焦车险、农险等重点领域,银保监会持续整治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机构和人员同处原则,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同时,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2017年果断停止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试点,督促相关公司妥善做好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满期给付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及时公布违法违规的股东,积极防范公司治理僵局以及大股东或内部人控制公司的风险。
此外,稳妥化解重点机构风险。采取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高管薪酬、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妥善化解个别财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隐患。批准成立大家财险公司和36家省级分公司,促进安邦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稳妥做好天安财险和易安财险的接托管工作,目前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易安财险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银保监会不断强化监管引领,科学监管展现新作为。一是坚持党对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监管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积极探索强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推进财险公司加强党的建设,将坚持党的领导写进公司章程。
二是加强行业发展顶层设计,印发《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业科技赋能加快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坚决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实施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按照明晰职责、各司其职、权责对等的原则,将64家法人机构监管职责下放到属地监管局,制定统一机构监管规则,发挥一线监管优势,培养素质全面的机构监管人才队伍,构建银保监会与36家银保监局协调联动的机构监管新格局。记者 朱艳霞
2012年我国财险业提供风险保障419.61万亿元,2021年增长至10860.3万亿元,是同期GDP的95倍,近十年年均增长率达43.5%;2012年财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5530.1亿元,2021年增长至1.4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0.6%,业务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2012年底,财险业总资产9615.4亿元,2021年底增长至2.5万亿元,近十年年均增长率为11.1%。
上述数据见证了我国财险业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银保监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财产保险发展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持续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服务实体经济
为各行业筑牢防御风险堤坝
十年来,我国财险业风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功能作用日益发挥。2021年支付赔款8848亿元,是2012年的3.1倍,近十年年均增长率达13.2%,高于保费增长率2.6个百分点。重点领域保险覆盖率持续提高,2021年行业承保机动车共计3.2亿辆,是2012年的2.5倍,近十年年均增长率为10.5%。
值得一提的是,财险业在重大灾害事故的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菲特”台风保险赔付约60亿元、“海力士”火灾保险赔付54.2亿元,2021年河南、山西强降雨保险赔付121亿元。
同时,产品持续丰富,覆盖领域逐步拓宽。车险、家财险、企财险、农险、责任险以及信用保证保险等传统产品进一步丰富,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指数保险等个性化、有特色的新产品不断涌现,且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基本覆盖了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
具体来看,一是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0年,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业保险市场,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从2012年的0.9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7万亿元,近十年年均增长率为20.2%。截至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达21亿亩,约占全国播种面积的84%,承保农作物品种超过210种,基本覆盖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和糖料、油料、生猪等主要大宗农产品,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优化疫情防控保险服务,助企纾困惠民生。2021年以来,财险业为疫情防控提供相关风险保障6.9万亿元,支付赔款3.0亿元。疫苗保险累计为超34亿剂次新冠疫苗接种提供保险保障,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稳步发展责任保险,积极服务新市民和社会治理。银保监会鼓励督促保险机构对新市民较为集中行业加强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适合新市民特点的雇主责任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提高新市民保险保障水平;联合有关部委持续优化环保、医疗、交通、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生产等领域责任保险的发展环境,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四是规范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2021年,融资性的保证保险累计为177万家中小企业提供3268亿元融资增信支持。2021年为17.6万家出口企业提供4.9万亿元的出口风险保障。
五是增强科技保险保障,支持制造强国建设。推动成立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加强对集成电路产业的风险保障,为长江存储、中芯国际等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保险保障5903亿元。持续推进首台(套)、新材料、知识产权等科技保险发展,为全国各类重大技术装备和全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项目提供风险保障9745亿元。
六是开展综合保险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活动开展。财险业先后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武汉军运会以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提供保险保障,助力重大赛事活动成功举办。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十年来,财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特别是在车险改革、产品监管改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三个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长。
首先,持续深化车险改革。自2012年起,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高保低赔”和“无责不赔”等难点问题,保险监管部门接续开展车险改革。在总结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9月19日,在全国落地实施《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至今,车险综改“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实现,广大消费者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截至今年6月底,消费者车均保费为2784元,较改革前大幅下降21%,87%的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为车险消费者减少支出2500亿元以上。保障程度明显提高,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交强险保障金额由12.2万元提升到20万元。
其次,稳步推进产品监管改革。银保监会修订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制定财险公司产品开发指引和费率厘定指引,规范产品开发行为。开展财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截至2021年底,注册产品共101840个,公众查询访问量累计达256万余次。组织4轮产品大抽查,实现所有财险公司全覆盖,累计清退问题产品3800余个。坚持问需于民,开展财险产品需求大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增强产品开发的适用性。
最后,推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15年,保险监管部门指导行业组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2016年,联合财政部出台《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2017年,配合财政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多灾因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截至今年6月末,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累计为全国1876万户次居民提供7087亿元的地震巨灾风险保障,累计赔款约9636万元,地震频发地区风险得到有效覆盖,地震巨灾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我国财险业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国际影响力呈现新气象。一是支持中资公司走出去,增强境外保障能力。2022年上半年,中国“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成员公司累计为164个国家和地区的6600项次中国海外利益项目提供风险保障,合计保障境外资产总规模逾2.1万亿元。二是积极引进外资,鼓励创新发展。目前,外资财险公司22家,保费收入占行业2.5%,较2012年提升1.3个百分点。三是强化国际合作,增强国际影响力。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支持上海保交所建设国际再保险业务平台,为跨境再保险交易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2019年以来每年10月举办上海陆家嘴国际再保险会议,正日益成为国际再保险市场几大重要会议机制之一。
坚持防范化解风险
不断提高监管质效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聚焦车险、农险等重点领域,银保监会持续整治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机构和人员同处原则,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同时,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2017年果断停止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试点,督促相关公司妥善做好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满期给付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及时公布违法违规的股东,积极防范公司治理僵局以及大股东或内部人控制公司的风险。
此外,稳妥化解重点机构风险。采取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高管薪酬、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妥善化解个别财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隐患。批准成立大家财险公司和36家省级分公司,促进安邦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稳妥做好天安财险和易安财险的接托管工作,目前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易安财险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银保监会不断强化监管引领,科学监管展现新作为。一是坚持党对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监管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积极探索强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推进财险公司加强党的建设,将坚持党的领导写进公司章程。
二是加强行业发展顶层设计,印发《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业科技赋能加快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坚决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实施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按照明晰职责、各司其职、权责对等的原则,将64家法人机构监管职责下放到属地监管局,制定统一机构监管规则,发挥一线监管优势,培养素质全面的机构监管人才队伍,构建银保监会与36家银保监局协调联动的机构监管新格局。记者 朱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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