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合肥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执行,合肥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到底需要缴多少?什么条件下可以贷款?能贷款多少呢?针对市民关注的这几个问题,记者联系到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解读。
“操作指南”发布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合肥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个人缴存业务线下可通过工行合肥城建支行柜面办理,线上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其一是关注公众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点击“业务办理-个人缴存”即可办理;其二可以搜索微信小程序“合肥个人缴存系统”进入登录页面。
“微信公众号已经可以使用,小程序需要腾讯后台审核,还需要几天才能上线。”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者基本上都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阅读协议,注册成功即可进入。
“个人需要开设公积金账户和开通工行公积金电子卡,会有专门一栏提示‘公积金开户’和‘公积金开卡’。开卡目的主要是用于公积金扣款,需要签约小额免密扣款协议。”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个人账户还可以封存和启封,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每年度可以调整一次。
缴存时只需要选择银行代扣方式逐月缴存,缴存人银行账户应在每月15日前保留足额资金,确保完成扣款并汇缴当月公积金。缴存人连续欠缴3个月,自动停缴,系统将自动将其个人缴存账户封存。
主要针对自由职业者等群体
目前,合肥市个人缴存公积金主要针对包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几类群体。需要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肥市户籍(含四县一市)且以个人名义在合肥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以上。
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且统一参加社保,可以单位形式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职工,仍按现行政策,由所在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取和贷款等
和现行政策基本一致
月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提取和贷款等基本都是参照现行的缴存、提取和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即按现行贷款政策,单职工最高可贷4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55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已使用过二次公积金贷款,离异后任意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其中,月缴存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按规定每年可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为5%至12%。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四舍五入进元)×2。
需要注意,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应正常依法履行缴存义务,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完毕之前违规停止缴存,不再继续履行缴存义务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剩余的全部公积金贷款本息。(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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