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整和完善后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近期发布。
新规增加了退缴、个人补缴,以及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的公示要求、单位缓缴期间职工可以自愿缴存等相关内容。新规附则中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缴存主体纳入,扩宽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的覆盖范围;明确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选择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或者通过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的方式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记者 彭琰)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 降低缴存比例 单位缓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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