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红在建院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院一周年以来,收案6275件,其中,行政案件411件、民事案件4476件、执行案件986件、其他案件402件,累计标的额2193亿元。北京金融法院坚持专业立院,充分发挥金融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全面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审结、执结案件3881件。发布会上,北京金融法院还通报了十大典型案例,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个领域,涉及内幕信息的认定、限制股东权利的行政强制措施、再保险的“共命运”原则、未依约强行平仓的差额补足责任等多个法律适用难点,具有较强的规则创设意义。
在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新类型金融纠纷比较集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较高。李艳红介绍,行政案件中,涉诉金融管理部门分布广泛,已全部覆盖“一行两会一局”,并基本包涵全部金融行政案件类型。民商事案件中,独立保函欺诈、境外证券客户交易结算等新类型金融纠纷比较集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较高。其中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首例”案件。
“比如蓝石资产与兴业银行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证券法修订以来,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众投资者诉乐视网、贾跃亭等2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李艳红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审判高地,并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高质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二是高水平搭建金融审判智库平台,三是高标准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
据悉,金融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权责关系复杂,加之金融市场创新活跃,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有效应对金融审判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北京金融法院在练内功的同时,借力外脑推进金融审判智库平台建设,建立专家陪审员、专家咨询制度,聘任首批26名顾问委员、专家咨询委员,发挥金融专家在新类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判中的作用,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成立域外金融法治研究小组,对涉外、涉港澳台金融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进行专题研究,优化涉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促进涉外金融纠纷公正高效审理。
与此同时,北京金融法院对照北京市委、上级法院关于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的部署要求,梳理确定首批26项具体任务并全部落实到位,基本建立符合金融审判规律的审判体系。例如,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构建“全类型高效率保全,助力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保、多、立、审、执”一体化办案工作格局。(记者 仇兆燕)
关键词: 北京金融法院 审判专业化 金融案件集中管辖优势 新类型金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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