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贸易型总部企业是指境内外企业在深圳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包含传统贸易企业和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撮合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今年2月,深圳制定了《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5月底,市商务局正式启动2022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工作,以增强消费对深圳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同时推动贸易龙头企业发展,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
据了解,深圳将鼓励金融机构与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通过统一授信、资产重组、发行债券、引进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利用信用保险金融工具等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配套服务;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优先参与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化、数字人民币的相关产品和制度试点活动,探索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关键词: 22家企业获认定为深圳首批贸易型总部企业 贸易型总部企业 推动贸易龙头企业发展 深圳加快建设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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