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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旅游12月29日电 12月28日起,海关总署12月28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3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公告》指出,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公告》透露,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此外,《公告》还提出,相关省(自治区)按程序分类推动边境口岸有序稳妥恢复开通货、客运。(伍策 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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