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具有针对性的算法推荐规章制度出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对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算法不合理应用予以禁止。
那么,新规具体如何规定?有哪些新变化?专家对此如何分析?
新规如何规定
近年来,算法应用在给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同时,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算法不合理应用导致的问题也深刻影响着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带来挑战。
在此次新规公布之前,“大数据杀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还仅停留在学术研究和大众口口相传的商业概念里。本次《规定》的公布,明确了对于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一是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
二是算法选择权,要求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三是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提供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作出具体规范。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平台需取得许可并审核作者资质
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推荐算法最受诟病的问题之一,就是以大量同质化内容占据受众讯息接收渠道,导致用户长期只能获取有限来源和单一倾向性的信息,在平台内容信息提供者鱼龙混杂,信息质量层次不齐的环境中,极易形成个体用户的“信息茧房”。
本次公布的《规定》延续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算法内容分布优化的规定,第十二条指出,鼓励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综合运用内容去重、打散干预等策略。
8月27日,在该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当日,网信办就曾发布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优化调整排行规则”等10条工作措施。网信办指出,在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中,降低签到、点赞、评论等指标权重,增加作品导向及专业性评价等指标权重。不得设置诱导粉丝打榜的相关功能,引导粉丝更多关注文化产品质量。
此外,《规定》要求赋予用户选择权。其第十七条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这与去年11月1日正式落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关于个人信息权及撤回同意的相关内容保持了一致。
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表示,该法规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一脉相承,之前该规定列举了“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这次把算法推荐也纳入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正式发布的规定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新增第十三条,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服务许可,规范开展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则指出,这就要求相关平台在推送内容前需要对新闻内容、发布者资质进行一定审核,否则有可能推送违规新闻信息。
专家:突出用户选择
除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互联网平台算法监管在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与规范内容来源等方面的合规要求,正式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也对先前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一些精细化、人性化的调整与补充。
本次发布《规定》的第十七条在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的基础上,删去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修改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用户标签的功能”中,向用户提供“修改”用户标签功能的表述,只要求其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当前,国外在算法监管层面主要赋予用户知情权、反对权等权益,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赋予用户知情权、免受自动化决策权等权利。
王新锐指出,本次新规中提出的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要求,未来都会陆续成为大型平台公司的标配。从推荐算法的技术逻辑和商业逻辑来说,更加精准都是其天然的导向,但这和保护个人信息、公平竞争有时并不天然兼容,甚至可能激烈冲突。这就需要立法和监管有限度介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算法推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推动算法推荐服务公正公平、规范透明,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向上向善,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手机版 投诉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2 baidu.baiduer.com.cn baidu爱好者 版权所有 联系网站:435 226 40@qq.com